中新材料昨晚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昨日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日前,中原新材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自然人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认购其管理的两个以上产品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结束后六个月内发行人所认购的股份不得转让,届时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第一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147,200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计算方法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获得的股份数不是整数的,不足1股的剩余股份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投资者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4,382.4万股其中,冯持有公司34.3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胡风和李周合计持有公司35.95%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147,200股若按发行数量上限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本次发行前的243,824,000股增至316,971,200股据此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冯持股比例为26.4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风和李周合计持有公司27.65%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新材料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材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扩大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的产能,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以应对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市场份额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可有效缓解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中新材料8月30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显示,保荐机构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陶传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