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景兴纸业公告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该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1月2日,景兴纸业公告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该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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