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共6章45条,主要从严格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条件,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办法》全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管理,细化了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执法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亮证着装等关键环节的程序规则,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六个严禁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此外,《办法》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规定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下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完善了案件监督,案卷评查,考核评估,统计报送等内部监督措施,并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的责任追究和应急机制